******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97
发布日期:2025-08-07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
招标人名称
******医院
项目名称
******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
项目编号
************9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34006.7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456.06平方米,保留原有学生宿舍楼,拆除地块内其他建筑物,新建一栋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及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373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59.32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21602.38平方米、液氧站建筑面积 17.34 平方米、垃圾站建筑面积 21.35 平方米、污水处理站楼梯间建筑面积18.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95.68平方米,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15357.61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38.07 平方米。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97003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检验检测
投标人资质条件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并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并且雷电防护装置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证书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建筑物防雷检测、建筑人民防空检测。(具体检测范围内容以实际发生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检测政策为准)。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0-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7-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无
合同估算价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成员共同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的相应工作范围的资质。联合体协议中未约定专业分工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的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完成的,按照各自专业分工对应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联合体协议书应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金额和分工责任等内容的说明。联合体以恶意和授权书须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8-07 09:00至2025-08-1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 lnzb. com:8888/#/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9-0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 lnzb. com:8888/#/login)
开标时间
2025-09-01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 com:8888/zjt - bid/ )”进行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无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祁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24-
******
招标人
******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7号
联系人
孙吉庆
电话
024-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人
陈宇飞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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