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剩余工程二批) 已由 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以 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项目法人为******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 , 招标人为 ******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渠墙恢复15处/282m,隧洞除险加固1处,支渠渠墙恢复工程3处/1422.3m,排洪桥1座,明渠改暗渠4处/240m,渠道决口恢复5处/135m,渠道防渗210m,渠道清淤25669m及隧洞清淤8077m。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近期的缴纳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5-06-17 00:00:00 至 2025-06-23 00:00:00 ,登录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08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井陉绵河灌区2023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剩余工程二批) | 0 | 无 |
招标人: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井陉县 |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角旺角国际1812室 |
邮编: 050300 | 邮编: 050300 |
联系人: 高战虎 | 联系人: 范友磊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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