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有限公司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4月29日16: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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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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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制造、运输、利润、税金、现场技术服务(产品适应性试验)、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需求分批次进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将所需水泥运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供货周期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有限公司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规定。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做好产品调试工作,确保产品符合买方施工现场使用要求。注:投标供应商需取得水泥厂家授权,并提供授权书,未取得厂家授权书或投标文件未附厂家授权书的,视为废标。
5、质保期:货到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工地施工现场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询比******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无不良记录;询比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如果为非合格供应商,需在报价截止前成为合格供应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具体申请事宜联系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客服电话******06-04;QQ号:******6。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计量及付款方式:
9.1计量:水泥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若实际过磅数量低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若实际过磅数量高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发货单数量计量;最后发货单及过磅单由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9.2付款方式:卖方按照买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22日双方对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数量以买方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名的发货单和过磅单为依据。卖方按要求开具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于90日内支付当期到货金额95%的货款。
9.3质保金:到货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支付。
10、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且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由于卖方原因所致,造成用户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同型号的产品进行更换,并及时派遣技术人员入住施工现场调查原因,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产品)。
11、如卖方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买方施工,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报价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中国水泥网网价(本次招标该项金额根据2025年4月10日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网价进行暂定)D | 固定费用E | 含税综合单价P(元) | 总税额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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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E | P=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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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2500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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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1000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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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大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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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 |
注:1、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
2、付款方式:
2.1、卖方按照买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22日双方对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数量以买方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名的发货单和过磅单为依据。卖方按要求开具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于90日内支付当期到货金额95%的货款。
2.2、质保金:到货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支付。
3、计量:水泥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若实际过磅数量低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若实际过磅数量高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发货单数量计量;最后发货单及过磅单由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说明:1、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固定费用为投标人根据中国水泥网网价(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浮为负数,上浮为正数;
3、为便于本次的评标计价,根据中国水泥网(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2025年4月10日网价上表中P.O42.5袋装水泥D值暂定为485元,上表中P.O42.5散装水泥D值暂定为460元;
4、结算综合单价=中国水泥网网价(元/吨)+固定费用(元/吨),中国水泥网网价取供货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上月25日、本月5日、本月15日(以最接近当天中午网价为准,若当天无网价,则以当天前后最近一天的网价为准)网价平均值作为网价基准价。
报价有效期:90天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伦城市广场G区7座21楼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吴高盈
电 话:******
2025 年 4月25日
承 诺 书
我(卖方全称)在此郑重承诺:充分理解由于买方、买方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买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承诺人(卖方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 同
(水泥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卖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有限公司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中水一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商品用于******有限公司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使用。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清单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中国水泥网网价(本次招标该项金额根据2025年4月10日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网价进行暂定)D | 固定费用E | 含税综合单价P(元) | 总税额 (元) | 含税总价 (元) |
1 | 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2500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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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1000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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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人民币: 元 |
说明:1)、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固定费用为投标人根据中国水泥网网价(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浮为负数,上浮为正数;
3)、为便于本次的评标计价,根据中国水泥网(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2025年4月10日网价上表中P.O42.5袋装水泥D值暂定为485元,上表中P.O42.5散装水泥D值暂定为460元;
4)、结算综合单价=中国水泥网网价(元/吨)+固定费用(元/吨),中国水泥网网价取供货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昆明地区(华新堡垒牌水泥)上月25日、本月5日、本月15日(以最接近当天中午网价为准,若当天无网价,则以当天前后最近一天的网价为准)网价平均值作为网价基准价。
1、价格包含生产费、装卸费(卖方负责卸车)、运到项目部指定地点的运杂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合同总价为******元,其中不含税总价为******元,增值税总税额为******元。
2、合同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发货单及过磅单为依据。
3、水泥必须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时间出具每一批次的实验报告。同时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175-2023的评定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计量及付款
1、计量:水泥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进行过磅,若实际过磅数量低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实际过磅数量计量;若实际过磅数量高于发货单数量,则按发货单数量计量;最后发货单及过磅单由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卖方按照买方的需求分批次供货,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每月21日至22日双方对当月(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进货量进行核对,数量以买方外协队收料人和项目材料员双方共同签名的发货单和过磅单为依据。卖方按要求开具当月该批次货款金额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于90日内支付当期到货金额95%的货款。
3、质保金:到货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支付。
三、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卖方保证货物在装箱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质保期6个月内卖方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供方需随车提供送货清单、水泥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质保期:货到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工地施工现场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
四、交货期、交货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需求分批次进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将所需水泥运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交货地: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联合乡罗泊河水库I标引水工程项目部工地。
收货人: 电话:
五、包装
所有货物包装按长途陆路运标准包装为准,包装件必须坚牢,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腐、防压等措施,适合于内陆远程搬运。
六、生产国别和制造商
生产国别:国产
制 造 商:***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有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八.付款单据: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呈交下列单据:
1.13%(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2.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数量明细、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各一份。
九.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事故(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2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迟交货罚款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合同额的0.5%,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合同额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与******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由中文书写,通过电建云平台线上签订(******/purchase/main)。
******有限公司 | 卖方 |
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 注册地址: |
电 话:0431-****** | 电 话: |
******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开户行: |
账 号:************8452 | 账 号: |
税务登记号:************8R | 税务登记号: |
承 诺 书
我(卖方全称)在此郑重承诺:充分理解由于买方、买方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买方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承诺人(卖方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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